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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VIP降低經營門檻,打造消費通路經營生活化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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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貞 葉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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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更多選項 2008年9月13日, 下午9時07分
寄件者: 美貞 葉 <lily5012...@yahoo.com.tw>
日期: Sat, 13 Sep 2008 21:07:56 +0800 (CST)
當地時間: 2008年9月13日(星期六) 下午9時07分
主旨: iVIP降低經營門檻,打造消費通路經營生活化!

生活即消費、消費即回饋、回饋即分享、分享即經營。

相信經營 iVIP的夥伴都會為
iVIP整合原本就存在的需求,讓我們可以在同樣的消費行為、向同樣的廠商、花同樣的錢、享受同樣的服務之下,讓我們的每一筆消費都有額外的回饋,同時經營一份 屬於自己的消費通路事業而感動。

經營 iVIP
多年,iVIP從過去網路廣告傳銷印象到掌握web2.0趨勢發展三大會員:經紀商、通路王、集點王,已經形成生活化消費導向的VIPMALL
2.0,並鼓勵站長將流量轉現金的張貼廣告賺現金方案的通路王,以拓展訂單成交效益;並以集點王跨廠家作集中消費回饋,以凝聚消費導向會員的心並使其作計畫型消 費購物,奠定 iVIP消費通路的基礎。

這時候,一個老問題就需要再被檢討修正,經紀商1000PV的責任額。

經紀商透過CPA(Cost Per
Action)網路廣告模式產生訂單的PV,因為集點王、通路王的角色,相對性開始萎縮,我們樂見集點王、通路王的成長,但相對於付費經營的經紀商產生排擠效應 。

所以以正面積極經營的夥伴群,綜觀評估公司、廠商、經紀商三贏的基礎,呼籲所有獎金的責任額,也統一改為300PV,這樣也讓通路王、集點王,甚至一般網友,願 意投入這個能真正生活化經營的消費通路。

配套措施建議如下:
1.
平衡、直營獎金等責任額改為300PV   。
2.
經紀商授權碼產生的PV一半改為現金回饋。

(以求與通路王角色的公平,雖說經紀商是多層回饋   )
3. 推薦成功也可改為 300PV。
(這樣也許可降低加盟費用門檻,提高網路加盟的競爭力)
4.
付費加盟成為經紀商,能享有各廠家的回饋優惠券就更棒了

(博客來、shopping99、Hola、unimall..)

各位伙伴們你怎麼看呢? 歡迎大家提供意見囉 !  

原文回應網址:

 http://bbs.conn.tw/thread-12577-1-1-5012003.html?fromuid=52

iVIP 領航員家族david88

Yahoo! 即時通:lily5012054
MSN Messenger:davidyeh...@hotmail.com
Skype:davidyeh168

http://david88.vipmall.com.tw

    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想知道無聊生活如何大變身嘛? http://tw.promote.mail.yahoo.com/dc/change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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