On 3月25日, 下午1時54分, 阿牛 wrote:
> 想請問blogger.com的使用用如何將廣告嵌入文章中呢??
對於新版的處理方式, 這網頁有個建議方式
http://forums.digitalpoint.com/showthread.php?t=174092 至於, 要使廣告與文字的編排融在一起, 可在廣告碼的外頭加一組 HTML 碼
<div style="float: left; margin: 5px">
ADSENSE 碼
</div>
這是加在 AdSense 外頭的碼, 並沒動到 AdSense 碼. 不過這方式中, 提到需要把
<!-- 及 //--> 這兩個註解碼去除, 顯然 有違政策規定
不過, 此文中已有曾詢問得到答覆的說明. 因為只是去除註解碼, 並未更改任何與廣告型式相關的碼
這樣的修改還在容許範圍.
其實, Google 並非那麼不講人情味. 規定了不可改, 一個碼也不能動, 實際上是針對絕不許改變廣告型式
或者有人硬是以改動 JacaScript 來把某些標示隱藏, 或做其他惡意導向的行為.
簡單的規定, 免於執行與認知的困擾. 實際上, 非惡意的行為, 並不是完全不能接受.
譬如 : 搜尋碼中就有 <img> 碼, 若依 W3C 的檢查標準, 應該要有閉合碼 ... />
另, checked 的標示, 該為 checked="checked" .....
這種必要性的更動, 也在可行的範圍 ......
尚能接受的更動項目很少. 而且真需要用到的人也不多 .... 簡單的說法: 還是不可更動任何碼
真認為有必要更動的話, 最好還是一一個別向 支援小組 提報, 取得同意才進行, 這樣比較保險.